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员工通知

关于2013-2014学年第二学期选课学分核对的通知

作者:    来源:教务处    时间:2014-04-03   阅读次数:

各同学:
根据《永利yl23411官网入口员工收费暂行办法》(行政〔2010〕263号)规定,公司按照员工的选课情况收取学分修读费。员工在本学期第八周前核对、确认本学期修读的课程学分,公司依此收取学分学费。为确保选课数据正确无误,请员工认真核对自己的选课情况。具体安排如下:
一.核对时间:
2014年04月03日(第七周周四)——04月09日(第八周周三)
二.核对方法:
1.各公司下载附件1:2013-2014-2学分核对确认表,按班级分别打印,以备员工签字。
2.员工登录教务系统,点击【信息查询】|【员工选课费查询】,查询选课情况以及选课学分。
毕业班员工(09级建筑学本、10级本科、12级专升本)——查询全部学期选课情况和总学分
非毕业班员工(10建筑学本1、11、12、13级本科、13级专升本)——查询2013-2014学年第二学期选课情况和本学期总学分
3.没有异议的员工,在选课学分确认表无问题栏签字确认。
4.有异议的员工,在确认表问题栏签字确认,同时下载打印附件2:2013-2014学年第二学期选课学分核对申请表,按表格要求填写,上交本公司教学科办公室。
5.对有异议的员工,各公司根据汇总好的员工选课学分核对申请表于规定时间内(2014年04月03日——04月09日)统一办理专业课课程的退选手续,公共课退选联系教务处办理。
6.各公司于2014年04月10日16:00(第八周周四)之前将选课学分确认表和学分核对申请表(加盖本公司公章),上交教务处教务科411B室。
三.注意事项
1.此次核对将作为公司对员工收取学分修读费的依据,请各位同学务必认真核对。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申请表,无故不签字确认的员工,将视为员工默认系统里的选课学分正确无误,公司将按照系统里的总学分收取学分学费。
2.选课记录直接关系到每个员工的学费、成绩和毕业,请公司认真做好选课学分核对工作。
3.学前专科员工、国际合作公司员工不在此次选课学分核对范围内。
2013-2014-2-本科非毕业班   10本科毕业班
学分核对申请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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